“把人民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前不久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强调了政法工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追求。作为一名法官助理,我深受振奋,也深切体会到,政法工作人员的公正情怀,对于让人民群众从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可或缺。
记得入职之初,老同志就告诉我,要把大部分工作时间花在与当事人的交谈上。我原以为,谈话除了能偶尔获取一些证据和线索外,并无太多价值。但接触案件多了,我渐渐发现,与当事人每一次接触交流,不但能让我更深刻地了解到公众的司法需求,还直接影响到当事人对法院乃至法律的看法,几分钟的对话可能就让法律的威信散播进激愤者心中。
在执行一次分家析产的案件中,一位80多岁的老奶奶觉得法院判决不公,坚持认为女儿不应继承家族财产。解释法律规定的儿女赡养义务,解释现代社会家庭观念的转变,我们几番苦口婆心的劝说,老奶奶终于接受男女均分财产的判决,案件得以顺利解决。虽然“服判息诉”是理想的司法结果,但达成这个结果却并不简单,没有司法工作者的倾力付出,单凭一纸法律判决,恐不足让司法判决取信于当事人。
作为一项审慎严谨的工作,如果不分青红皂白简单适用法律,不仅当事人无法感受到法律的温暖,甚至可能制造冤假错案。日常工作中,我常常看到众多法官为了一个案件反复掂量、讨论,常常看到满头白发的老法官牺牲休息时间加班工作,常常听到同事说起晚上做梦梦到案情,感动之情总在我内心油然而生,这也让我更加明白,公正情怀是司法工作的必需品,离开了它,法官就不是一个好法官,司法公正也会失去保障。
公正是人类社会的永恒话题,司法则是守护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对于老百姓而言,再也没有什么比司法不公更让人绝望的事了。司法公正,不仅体现在法律层面上,更关乎每一个当事人心理认同和法律信仰。因此,每一次法律的适用,并不单纯是逻辑推演,也包含着对个体悲欢命运的关怀。每一次有益的审判或者执法,既需要法官铁石心肠地适用法律,更需要用使命感和责任意识去唤起当事人对法律和司法工作的共鸣和支持。
“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心里。”公众的司法信仰源于司法者公正地适用法律,源于看得见、感受得到的公平正义的存在。这有赖法官用法律去守护正义,用心灵去贴近心灵,用付出去换得认可。法官若不能用公正情怀取信于民,法治社会的大厦必定会因基石不稳而崩塌。
司法工作没有小事,每一桩案件都是一次检验司法公正的考试,都是法治宣传的课堂。守住了司法公正的底线,公众才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而这,正是选择坚守在这平凡朴实岗位上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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