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周岁(即1983年2月14日至1996年2月14日期间出生);报考以上职位的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及报考法医、狱医和监狱、戒毒所的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的,放宽到35周岁以内(即1978年2月14日以后出生)。
报考公安特警职位的年龄为18至25周岁(即1988年2月14日至1996年2月14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部分职位放宽到高中、中专、中技)。除报考面向“优秀异地务工人员”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专门职位外,非广东常住户口(生源)报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报考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职位,须曾在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累计满2年。
2.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职位,应为我省招募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考生可报考服务所在市、生源所在市或省直单位的专门职位,录用后需在录用单位工作满5年。
3.报考面向“优秀异地务工人员”专门职位,应在珠三角地区的企业一线工作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珠三角地区的企业工作;高中(中专、中技)以上学历;户口不在职位和本人工作所在市(户口已通过企业用工方式或政策奖励迁入的除外)。考生可报考本人工作所在市的相应职位,也可报考珠三角其他市的相应职位,录用后需在录用单位工作满5年。
4.报考“选调生职位”,应为2012年以来毕业的全日制优秀大学生(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大学本科需25周岁以下、研究生需28周岁以下;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优良,有发展潜力;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在校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或相应的党、团组织和学生社团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