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2014年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加强我县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幼儿园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招聘原则。
二、招聘计划与职位要求
职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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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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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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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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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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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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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年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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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幼儿园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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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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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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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教育和学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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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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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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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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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幼儿园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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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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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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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服从分配;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疾病和精神病史;
3、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报考须提供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但本县在编教师和省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方案经核准后,在洞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洞口教育网上予以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
报考人员持本人毕业证、正式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于2014年8月8日至8月10日到县教育局新办公楼五楼会议室,现场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现场摄像),不接受委托报名。
(三)考试
1、笔试
(1)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方可开考,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
(2)考试内容为幼儿教育、学前教育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3)考试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按招聘职位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有多名相同成绩者,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面试方式:试讲和实际操作。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试讲:课前备课时间为50分钟,试讲时间为10分钟,试讲教材为现行的幼儿教材。备课前抽上课顺序签和课题签。试讲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
(2)实际操作:看谱弹唱、跳一曲舞,两项考试成绩的比例为5:5,实际操作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
3、所有成绩为百分制,折算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考试成绩在洞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洞口教育网上予以公布,成绩咨询电话:0739—7234212,7236385。
(四)体检
按招聘职位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相同,则以试讲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和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者,本人在知道体检结果3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就不合格项目复检一次,以复检结论为准。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可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递补时如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相同,则以试讲成绩高者优先。
(五)考核
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如有考核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递补时如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相同,则以试讲成绩高者优先。
(六)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工作结束后,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通过后,在洞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洞口教育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举报或投诉电话:0739—7235161。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将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报考乡镇幼儿园教师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拟聘用工作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受聘对象在洞口县教育单位服务不得少于5年。
五、工作要求
招聘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人员按政策规定实行回避,严格按实施方案进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对违纪违规事件将严肃查处。
洞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洞 口 县 教 育 局
2014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