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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新宁县卫生系统招聘52人公告

来源:考德上公培   发布时间:2014-10-08 考德上公培考德上公培V 考德上公培V 微博

【摘要】新宁县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2名,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3日—15日,报名地点:新宁县卫生局一楼办公室。笔试时间定于2014年10月26日。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因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报市人社局核准,新宁县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2名,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


二、报考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9月23日以后出生);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被选择岗位工作;


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所择岗位工作要求;


4、具备报考职位的相应学历、专业要求(见附件1);


5、报考资格要求:


①报考临床护理职位需具有护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014年参加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尚未领取资格证书的可凭合格成绩单报名);


②报考临床医疗、麻醉、医学影像职位需具有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证书(2012年及以后毕业的不作此要求);


③报考药学、医学影像技术、检验职位的考生需具有初级(士)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013年及以后毕业者、普通高校全日制统招的大专以上学历人员不作此要求)。


6、农村定向免费培养本科生4人。招聘对象为:按湖南省卫生厅、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人事厅湘卫科教发[2010]6号《关于做好2010年农村和社区基层定向免费培养“专升本”医学本科生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录取、培养并与乡镇卫生院签订了服务五年协议的2013年专升本毕业生。


三、招聘职位、计划及职位要求


请见附件1《招聘职位、计划及职位要求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发布在新宁县人民政府网,并在县委、县政府大院门口、县卫生局办公楼、各乡镇卫生院公告栏张贴,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3日—15日


2、报名地点:新宁县卫生局一楼办公室。


3、报名需带的证件和资料:


①本人正式有效二代身份证和有效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②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参加资格证考试未领到资格证的考生可凭合格成绩单报名);


④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同底彩色照片3张;


⑤报考乡镇卫生院的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在所报考单位服务3年内不得申请调动岗位的承诺书。


⑥已婚者须由户口所在地乡镇计生办和县计生局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


⑦卫生系统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允许报考。


报名证件齐全者可以委托报名,但须提供报考者亲笔委托书。


4、志愿申报: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多报或重复报名无效。


(三)笔试


笔试时间定于2014年10月26日,专业理论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内容为招聘职位相应的专业理论知识(请见附件1:〈招聘职位、计划及职位要求表〉)。开考比例:面向农村定向免费培养的临床医疗职位,可按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2比例开考;其余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1:3,对确实难形成竞争的职位,报请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四)实际操作


1、以专业理论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实际操作考试对象,如最后一名入围人员有多名成绩相同者,则一并进入实际操作考试。所需专业特殊,达不到实际操作考试开考比例的职位,参加实际操作考试人员按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比例确定。实际操作的方式采取纸质化答题的方式进行。实际操作成绩占总成绩的40%。


实际操作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总成绩合成:总成绩=专业理论知识考试成绩×60%+实际操作成绩×40%。


3、成绩排名: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若总成绩相同,按专业理论知识考试成绩排名。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体检


1、按照招聘职位计划1:1比例,在参加考试人员中按总成绩


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
[2010]1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2012]65号文件组织实施。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体检的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由本人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可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按同一职位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不成功者,自然核减招聘职数。


(五)复审和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和考察。


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对复审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核,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素养、学习和工作表现等进行考察。如有资格复审和考察不合格或弃权者,则按同一职位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复审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发布公告的范围内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者,根据人社局下发的聘用文件办理进人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首次聘用期限为三年,三年内不得调动,福利待遇按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要求


1、坚持原则、严格程序、照章办事,增强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2、考生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及考生报名填写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考试和聘用资格,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3、被聘人员必须服从安排,按时到岗到位。办理招聘手续后未按时到岗到位者,取消聘用资格,不进行递补。


4、参加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5、纪检监察全程监督,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对违反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6、本次监督举报投诉电话:0739-4822345(人社局办公室)13873990108(卫生局纪检书记)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县人社局、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2、考务咨询电话:0739-4822345(县人社局)


0739-4836425(县卫生局)


附件:1、《招聘职位、计划及职位要求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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