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考核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2、考核方式一般由结构化面试构成,部分岗位可根据岗位性质采取符合岗位要求的考核方式。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和考核时间、地点、具体考核方式及考核方案将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4、各招聘单位将在考核方案中划定相关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以下简称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十、总成绩合成
考核方式仅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岗位,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考核成绩各占50%合成;其他岗位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考核成绩占60%合成(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直接考核的岗位,考生的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
十一、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2、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十二、考察
1、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三、录取、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名单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录取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录取批复,并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3、所有录取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书》。
十四、其他
1、各单位政策考务咨询电话:见附件二《2016年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各用人单位联系方式表》
2、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长沙市考试指导中心公开招考部:0731-84442098
3、监督电话
(1)各单位主管部门监督电话:见附件二《2016年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各用人单位联系方式表》
(2)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731-84907997,84907996
附件1:2016年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2016年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各用人单位联系方式表.xls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长沙市林业局
长沙市商务局 长沙市残疾人联合会 长沙市妇女联合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长沙市委员会 长沙市财政局
长沙市国土资源局 长沙市园林管理局 长沙市司法局
长沙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长沙市交通运输局
长沙市城乡规划局 长沙市农业委员会 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长沙市公路管理局 长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长沙市水务局
长沙市民政局 长沙市体育局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长沙市科学技术局
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长沙市科协技术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