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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娄底新化教师招聘165人公告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6-08-18 考德上公培考德上公培V 考德上公培V 微博
根据我县各级各类学校师资紧缺的情况,为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确保新化教育的稳定发展,经报请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择优招聘一批大中专毕业生充实教师队伍,特制订新化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新化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略)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察局、县编办、县财政局等全程参与和监督。
    二、招考方式
    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
    三、招聘计划、岗位及编制性质
    计划招聘教师165名,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其中招聘职业中专教师9名,高中教师20名,初中教师41名,小学教师95名。(详见《附件1》)。
    四、报名资格及条件
    (一)具有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政治思想好,热爱教育教学工作;
    4.具有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正常身体条件;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二代居民身份证年龄为准);
    6.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取得全日制中师(普师)或国家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须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或国家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高中教师岗位须取得与报考学科专业相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职业中专岗位须取得与报考学科专业相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7.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高中教师岗位须取得普通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职业中专教师岗位须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或中学教师资格证。
    8.报考英语教师岗位原则上应为英语专业毕业生,非英语专业毕业生报考英语教师岗位除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外还需要取得国家英语过级考试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受过刑事处罚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吸毒、贩毒行为的;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因违纪违法正在立案审查尚未结论的;受纪律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本县在编教师和未满服务期的特岗教师;报考2016年新化县特岗教师已参加体检并合格和已报名参加新化县面向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考试的;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五、招聘公告发布时间
    定于2016年8月16日前在新化电视台、新化教育电视台、新化县政府门户网、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新化县教育局网站等新闻媒体上公开发布招聘公告或信息。发布公告时间截至报名开始日止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定于2016年8月25日至8月28日(共4 天)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
    (三)报名地点:新化县教育局一楼阳光服务中心
    联系人:孙文军 0738-3221809

    康四光 0738-3532457

(四)报名要求:
    1.报考者在报名时须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证及相关资格证(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非英语专业毕业生须提供英语过级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个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照3张。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须填写《新化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及《新化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应聘承诺书》。
    2.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将招聘计划直接分配到职业中专、高中、初中、小学四个层次的各学科(见附件1:《新化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明细表》)。公开招聘工作分类别分层次(职业中专、高中、初中和小学)分学科报考,报考者只能报考其中一个类别一个层次的一个学科岗位。
    3.拟聘人员必须服从安排,自愿按《新化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学校学科岗位表》的岗位去相关学校任教,具体岗位见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
    4.报名费按物价部门批复执行。
    七、开考比例及要求
    各类别各层次各学科岗位的报考人数分别与各类别各层次各学科岗位的招聘人数须达到3:1方可开考;如果紧缺专业学科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只达到2:1的须报人社部门批准后方可开考;如果各类别各层次各学科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类别该层次该学科岗位的招聘计划数。
    八、考试及时间
    (一)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均实行百分制。笔试分类别分层次分学科命题,考对应学科岗位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面试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其内容小学为现行五年级春季教材,初中为现行初二春季教材,高中为现行高二春季教材,职业中专为现行中等职业教育二年级春季教材(职业中专音、体、美面试内容为普通高中二年级春季教材)。音、体、美科目面试除说课外,还要增加专业技能展示项目。
    (二)面试人选按各类别各层次各学科岗位的招聘计划与参加面试人员1:2的比例从报考该类别该层次该学科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对达不到1:2面试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类别该层次该学科岗位的招聘计划数。
    (三)笔试时间定于2016年9月7日。面试时间待笔试成绩结果公示后再行确定,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另行公告。考生于考前一星期内到新化县教育局人教股领取准考证。
    十、总成绩合成
    总成绩实行100分制,音乐、体育、美术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其中说课占面试成绩的50%,技能展示占面试成绩的50%),音体美以外的所有科目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和面试成绩两项折算相加合成总成绩。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十一、体检
    分类别分层次分学科依据合成总成绩按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合成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方法依次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07〕202)、(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部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报考同一类别同一层次同一学科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限递补一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四)报名要求:
    1.报考者在报名时须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证及相关资格证(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非英语专业毕业生须提供英语过级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个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照3张。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须填写《新化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及《新化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应聘承诺书》。
    2.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将招聘计划直接分配到职业中专、高中、初中、小学四个层次的各学科(见附件1:《新化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明细表》)。公开招聘工作分类别分层次(职业中专、高中、初中和小学)分学科报考,报考者只能报考其中一个类别一个层次的一个学科岗位。
    3.拟聘人员必须服从安排,自愿按《新化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学校学科岗位表》的岗位去相关学校任教,具体岗位见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
    4.报名费按物价部门批复执行。
    七、开考比例及要求
    各类别各层次各学科岗位的报考人数分别与各类别各层次各学科岗位的招聘人数须达到3:1方可开考;如果紧缺专业学科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只达到2:1的须报人社部门批准后方可开考;如果各类别各层次各学科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类别该层次该学科岗位的招聘计划数。
    八、考试及时间
    (一)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均实行百分制。笔试分类别分层次分学科命题,考对应学科岗位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面试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其内容小学为现行五年级春季教材,初中为现行初二春季教材,高中为现行高二春季教材,职业中专为现行中等职业教育二年级春季教材(职业中专音、体、美面试内容为普通高中二年级春季教材)。音、体、美科目面试除说课外,还要增加专业技能展示项目。
    (二)面试人选按各类别各层次各学科岗位的招聘计划与参加面试人员1:2的比例从报考该类别该层次该学科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对达不到1:2面试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类别该层次该学科岗位的招聘计划数。
    (三)笔试时间定于2016年9月7日。面试时间待笔试成绩结果公示后再行确定,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另行公告。考生于考前一星期内到新化县教育局人教股领取准考证。
    十、总成绩合成
    总成绩实行100分制,音乐、体育、美术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其中说课占面试成绩的50%,技能展示占面试成绩的50%),音体美以外的所有科目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和面试成绩两项折算相加合成总成绩。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十一、体检
    分类别分层次分学科依据合成总成绩按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合成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方法依次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07〕202)、(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部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报考同一类别同一层次同一学科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限递补一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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