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实际操作: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面试和实际操作。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与信息获取能力及学识水平等;实际操作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动手能力。
应聘其他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实际操作占综合成绩的20%,
设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50分(含50分),设置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应聘计量检测、质量检验和特种设备检验类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应聘岗位专业知识,文字表达能力和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应聘管理类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文字表达能力和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笔试方式为闭卷。
复习用书指定使用统一编写的《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丛书》、《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范与实务》(联系电话:0731—89967350)。
面试、实际操作: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的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和实际操作人选(分数并列的,一并入围参加面试和实际操作)。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与信息获取能力、学识水平等;实际操作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动手能力。
各环节考试成绩,在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为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违反法规政策等情况。如有体检和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等额递补一次。
应聘人员在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否则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报省人社厅审查。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人员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等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9967091、89967096(局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1-89967163(局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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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湖南省质监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x
2、湖南省质监系统公开招聘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一览表.docx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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