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公告为准。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综合知识等。
3、笔试成绩将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布,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三日内递交书面申请到指定地点查分(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的复印件)。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八、考核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员名单,考核主要了解考生的理论水平运用、个人特长、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与岗位匹配性。具体内容为:
1、模拟讲解
2、即兴演讲
九、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30%、即兴演讲占30%、模拟讲解占40%合成(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十、体检
1、按对应岗位招聘计划数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按现场模拟讲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按现场模拟讲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十一、考察
1、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的,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按现场模拟讲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二、录取、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名单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3、所有录取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