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试用期。拟招聘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发放试用工资2000元,不发放绩效奖金。试用期不建立劳动关系,不缴纳社会保险,只缴纳工伤和失业保险。试用期满后根据工作态度和业务水平,最后确定为聘用人员。
5.签订合同。所有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永州市公安局委托劳务派遣合作单位(永州市开利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按《劳动合同法》的劳务派遣方式与被录用人员签订2年期的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视情续聘。
7.解聘合同。聘用人员在聘用期因本人原因要求解聘合同的,应提前两个月书面报告聘用单位,经聘用单位同意后方可辞职离岗。否则,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聘用人员违纪违法犯罪的,按相关规定解聘合同。
五、工资待遇
1.招聘人员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每月发工资2000元、绩效奖金500元/月,其中绩效奖金与日常工作绩效挂钩,做到奖优罚劣、奖勤罚懒;
2.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待遇,市公安局为招聘人员缴纳用人单位应承担的“四险”经费,招聘人员个人承担的“四险”从其工资中代扣缴纳;
3.市公安局为招聘人员在聘用期间提供免费食宿。
联系人:屈警官 联系电话:18007466101
陈警官 联系电话:18007466488
永州市公安局
2016年12月12日
咨询电话:0739—5330111 5332111
咨询地址:邵阳市红旗路与中心路交界口卓嵩一城B栋6楼
关注邵阳考德上公培官方微信:gwykspx,第一时间掌握公考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