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通知》(湘组发〔2015〕26号)等文件规定,为优化机关工作人员队伍结构,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面向全省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组织领导
公开选调在省人社厅的指导下,由中心具体负责实施,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二、 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 选调职位与计划
共选调3名,其中:政策研究咨询岗位2名、文秘岗位1名。
四、选调对象与条件
(一)选调范围:全省已进行公务员或参公登记备案、在编在岗的科级正职(含正科)以下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备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2.勤奋敬业,业务能力强。
3.政策研究咨询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为文史哲、社会学、经济和管理类;文秘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为文史哲、经济和管理、计算机技术等。同等情况下,具有基层工作经验者优先。
4.年龄一般在35周岁左右(1982年元月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不超过40岁。
5.报考人员必须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公管理人员身份。
6.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岗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新提拔的在现职岗位任满1年。
7.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8.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般不得参加公开选调:(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2)违规进入机关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3)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合格)及以下等次的;(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5)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6)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尚无认定意见的;(7)在现职(岗)位工作不满一年的;(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