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岳阳华容县禹山镇事业单位补充招聘公告
2017年8月29日讯:根据县委常委第106次会议与县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要求、华信联办发〔2016〕3号文件和今年5月10日全县乡镇事业单位分流人员竞聘上岗工作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从本镇原事业单位分流人员中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补充工作人员3名,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竞聘原则
1.竞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考试加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2.人员分配坚持按编制空缺情况安排和高分择优的原则。
二、竞聘计划
根据县编委核定的余编数,本次从原事业单位分流人员中计划竞聘上岗3人。
三、竞聘条件
1.参与竞聘对象:本镇事业单位的分流人员(含原终南乡、原南山乡有偿解除人事关系人员、停薪留职人员和应解除而未解除人事关系的人员);
2.年龄条件:男,45周岁以下,1971年5月20日(含)以后出生;女,40周岁以下,1976年5月20日(含)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信息为准;
3.其他条件:无计划外生育、未受到党纪政纪处理,无违法犯罪记录或其它不宜招录的情形。
四、竞聘流程
(一)组织领导
成立禹山镇事业单位分流人员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姚书茂同志任组长,胡先兵、全金龙(常务)、帅勇、汤文辉同志任副组长,罗嵩、朱维、刘丰、严新萍、乐素美、周峰、苏伟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和指导本次竞聘工作,研究处理竞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特殊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丰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刘萌萌、王诚、戴方良、蔡登科、罗江红、孙刚、王红伟、董飞雄等同志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本次竞聘工作中具体事务的组织执行,办公地点设镇组织办。
(二)报名
1.报名时间:8月29日8:30至9月7日16:30,共10天,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禹山镇政府一楼组织办(联系人:刘丰,联系电话:13973043490)。
3.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①禹山镇事业单位分流人员竞聘上岗报名表;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③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④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3张。
报名表需本人亲笔填写,内容真实、准确、详细,并在“本人承诺”栏亲笔签名,无本人亲笔签名视为报名表无效。
4. 各站所负责人将本方案送达本站所分流人员,并逐一确认已收悉。有意向参与竞聘上岗考试的人员可自愿报名;不愿参加考试的人员,各站所负责人应收集本人回复依据,交组织办存档(依据可为书面承诺、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电话录音等形式)。
5. 本人在外地工作,路途遥远,现场报名确有特殊困难的,征得站所负责人、镇组织办同意,可远程报名。远程报名时由本人提供身份证原件照片至站所负责人验证,取得报名表电子版,打印后手填报名表并亲笔签名,连同其他资料拍照发送至组织办联系人。报名表及相关资料在考生领取准考证时交组织办验证存档,所交资料原件应与报名时发送图片一致。
(三)资格审查
1.报名后由原分流单位进行资格初审。以2005年乡镇事业单位分流人员花名册为依据,不明处以档案为准,主要审查其是否为原单位分流人员、身份证所示年龄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2.镇组织办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竞聘工作全过程,录用前由县人社局、县编办最终审定。
(四)竞聘办法
竞聘采取笔试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工作委托专业考试中心实施。
(五)考试
1. 考试形式为笔试闭卷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不对任何参试人员提供参考资料。
2. 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 考生按通知时间,由本人到镇组织办领取准考证。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未到达考场参加考试的,或迟到超过30分钟的报名人员,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4. 考试由禹山镇组织办委托专业机构出题制卷,试卷于考试当日直接送到考场启封,考试完毕当场封卷后带回考试机构阅卷,并出示考生最终成绩,成绩由考试机构签章有效。
5. 考生自带黑色水笔、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进入考场。考试时做到“三相符”,即两证核对相符、证件和考试人相符、考试人与报名表名单相符,才可进入考场。证件不齐(含忘带)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期间交头接耳或有其它作弊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竞聘资格。
6. 考试成绩于考试后7天内公示,并由原所在站所负责人通知相关人员。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由本人在考试成绩公示后三日内申请复查,复查由镇纪委组织进行,复查答案以制卷机构提供的答案为准,复查结果以镇纪委审核结果为准。
(六)考察和体检
1. 按考试成绩(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以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3名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试成绩相同的,以学历层次较高者优先;学历相同的,以职称较高者优先,再相同则加试。
2. 对考察合格的3名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
3. 考察和体检工作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的方式进行。考察和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按得分排名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和体检合格后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名单将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聘用
公示期内有意见反映,经核实后应取消其资格的,不予聘用,按考试成绩排名依次替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意见反映但经查实不致影响聘用的,办理入职手续。
五、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人员,在竞争上岗考试、考察、体检等环节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参照《岳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生在竞聘过程中弄虚作假,通过贿赂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等不公平竞争手段取得聘用资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参照《岳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方案由禹山镇组织办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 丰 13973043490
禹山镇事业单位分流人员竞聘上岗报名表.doc
2017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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