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纳优秀人才充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不断改善工作人员结构,经县人事联席会议批准,决定公开考试招聘(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8名,其中选调公务员(含参公人员)36名,招聘全额事业编人员27名,招聘差额事业编人员10名,招聘编外政府雇员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选调)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1)选调岗位:调入人员原高于科员以上职务层次的,不予保留。享受机关人员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单位不负责解决调入人员的家属随调、就业及住房问题。
(2)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编内聘用人员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3)编外聘用的政府雇员: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编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合同中按照规定约定试用期,其工资福利待遇享受聘用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三、报考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个人信用记录良好。
2、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3、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备招聘(选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一)。
5、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6、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本科、硕士、博士不得报考。
7、符合岗位年龄要求。年龄一般要求35周岁以内(1982年2月8日后出生),驻我县部队干部随军家属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7年2月8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见附件一。
8、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及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到2018年2月8日。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9、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考试招聘(选调):长沙县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全额事业编制人员;长沙县内卫计系统纳入编制管理人员不得报考长沙县第二人民医院长桥监管分院;在试用期内的(限选调岗位);受处分期间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检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含正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尚未作出处理决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限选调岗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10、报考选调岗位的须具备以下条件:须为全省各级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公登记的人员,且还须具备《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公务员试用期),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刚提拔的应在现职岗位任满1年;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在资格复审前已完成公务员(参公)登记审批。
四、招聘(选调)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含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确定拟录用(选调)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编制手续。(报考县政府办选调岗位和县法制办选调岗位的先进行差额考察,再进行体检。)
五、招聘(选调)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见附件一《长沙县2018年2月公开考试招聘(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专业要求参照附件三《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六、报名与资格初审
第一阶段:提交报名信息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5日- 3月7日(每天9:00-16:30)。
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负责,初审时间为:2018年3月5日上午9:00
-3月8日中午12:00。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审核状态。
网上缴费时间:2018年3月5日上午9:00- 3月8日下午5:00。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在网上进行缴费(考务费100元/人,网上缴费限使用开通网上银行的工商银行卡)。
2、报名网址: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w.com)。
3、注意事项: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考简章、岗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报考人员应同意诚信承诺书,维护个人填报的信息,记住报名序号。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报考人员必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文件为RGB模式下JPG格式,照片像素参考数值:宽度130,高度170)。因上传照片模糊不清或不符合要求而造成的不能正常报考等情况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后果。
5、职位选择与修改: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考简章和岗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期间至资格初审合格前,可以在网上修改自己的报考信息,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资格初审合格后,报考人员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职位。
6、报考县商务局招商专干岗位及县委组织部党建服务中心策划讲解岗位的人员,网上报名后需在2018年3月7日(9:00-16:45)到单位进行现场初审,没有到现场进行审核的报考人员,资格初审一律不予通过。
第二阶段: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
1、开考比例
(1)编内招聘:县第二人民医院招聘岗位(差额事业编制)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其它编内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5:1(含5:1)才可开考。
(2)选调岗位和编外招聘:县法制办选调岗位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5:1(含5:1)才可开考,其它选调岗位和编外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选调、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
达不到上述相应比例则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选调)计划数。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及时联系县人社局公务员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退费手续,并不再改报。
2、打印时间和网站
完成报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3月14日9:00至3月17日8:00在长沙星沙人才网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招考单位审查。
3、注意事项
打印准考证阶段,报考人员不得更改报考信息。考试实行诚信报考,符合岗位条件且确有个人意愿的考生方可在网上按要求报名参考,无故缺考的人员,记入长沙县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长沙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招聘考试(因特殊原因缺考的,须在笔试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长沙县人社局公务员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提交书面说明)。
七、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18年3月17日(星期六),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
(1)招聘岗位:笔试分为综合知识(或专业知识)和申论两科。
考生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50%+申论成绩×50%(或专业知识成绩×60%+申论成绩×40%),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选调岗位:笔试只考专业知识或综合知识一科。
(3)各岗位具体笔试内容详见岗位表,满分各为100分。
3、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根据查分通知的规定在指定时间内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查分结果由县人社局公务员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向考生反馈。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5、考生违纪违规处理参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相关处理办法执行。
八、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选调)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县第二人民医院招聘岗位按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县法制办选调岗位按选调计划数5: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招聘岗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综合知识或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若入围线上遇并列名次,则均进入资格复审。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的报名表、身份证(或社保卡)、毕业证、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报考招聘岗位的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报考选调岗位需提供当地编制部门开具的编制性质证明(在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系统中打印人员信息表,并加盖公章),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还须提供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
4、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缺额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以综合知识或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
九、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报考县政府办文字综合招聘岗位、县委组织部党建服务中心新媒体运营岗位、县大数据中心招聘岗位的将在结构化面试前后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专业技能测试由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
3、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无竞争性岗位,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分数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十、总成绩合成
1、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
2、县政府办文字综合招聘岗位、县委组织部党建服务中心新媒体运营岗位、县大数据中心招聘岗位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合成。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在每个阶段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十一、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选调计划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综合知识或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报考县政府办文字综合招聘岗位、县委组织部党建服务中心新媒体运营岗位、县大数据中心招聘岗位人员若总成绩相同的,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出现体检不合格或弃权者,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
2、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3、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5、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6、报考县政府办选调岗位、县法制办选调岗位的人员,待差额考察后择优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
十二、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导致该招聘(选调)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报考县政府办文字综合招聘岗位、县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新媒体运营岗位、县大数据中心招聘岗位人员若总成绩相同的,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选调)全过程。在公开招聘(选调)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4、县政府办选调岗位、县法制办选调岗位实行差额考察。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结束后按选调计划数择优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5、若考察对象经考察后仍无合适人选,则该岗位可空缺。
十三、人员确定及公示
1、体检、考察结束后,合格人员即为拟录用(选调)人员。
2、拟录用(选调)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招聘岗位拟录用人员办理相关人事、编制有关手续,拟选调人员按组织程序和相关规定,办理调入(转任)手续。
3、对录用(选调)后放弃的人员,录入长沙县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长沙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选调考试。
4、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所有录用的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编内人员还须签订最低五年服务期限(含试用期)的协议。
5、招聘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不予继续聘用。
6、选调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交个人档案的或不到单位报到上班的,则视为自动放弃。
十四、实施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选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由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用人单位配合,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731-84011459、0731-84091326(仅限上班时间)
十五、其他
(1)各招考单位咨询电话见附件二《各招考单位联系方式表》。
(2)招考任何环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要求的资料,均视作放弃。
附件:
1、长沙县2018年2月公开考试招聘(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各招考单位联系方式表
3、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2月8日
相关链接:2018年湖南省公务员考试笔试课程
咨询电话:0739-5332111 5330111
咨询地址:卓嵩一城B栋6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