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
本次全省录用计划共5235名(公务员4371名,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864名)。具体招考职位和报考条件,可在以下网站查询:
(一)江西省人民政府网站“江西公务员热线”专栏(www.jiangxi.gov.cn/ztbd/gwy)
(二)江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www.jxhrss.gov.cn)
(三)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
(四)江西人才人事网(www.jxrcw.com)
二、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3月20日9:00至3月29日17:00;
(二)网上缴费:截止到3月31日17:00;
(三)打印准考证:4月16日至20日;
(四)公共科目笔试:4月21日;
(五)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专业科目考试:4月22日;
(六)公布笔试成绩及网上公开调剂:5月下旬;
(七)资格审查、面试、体测、体检:6月份;
(八)考察、公示和录用:7月~9月。
三、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户籍、年龄、学历、经历等资格条件的人员。
四、户籍条件
报考人员须为江西户籍或生源(研究生或“985”高校毕业的考生不限)。江西户籍是指公告之日为江西户籍或者此前曾为江西户籍,江西生源是指在江西参加高考的考生或江西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2018年毕业生。
部分县乡基层职位仅面向本县户籍或本县生源人员招考(本县户籍是指公告之日为该县户籍或者此前曾为该县户籍,本县生源是指在该县参加高考的考生),具体要求以职位表为准。
五、年龄条件
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
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以上是指2000年3月20日以前出生,25周岁以下是指1992年3月20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3月20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2年3月20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77年3月20日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测、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六、学历条件
报考者须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或对应的学位),且该学历(或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
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须在2018年3月20日之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毕业生,如能在2018年9月30日之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或学位)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在2018年3月20日之前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以报考。
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上述考生仅限报考市以下没有专业要求的职位。
定向招录乡镇(场、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职位,报考人员最低需具有中专或高中学历。
专业分类按照《江西省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执行。相近专业或者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符合职位需求及专业分类原则的,需在报名前经招录机关及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七、工作经历条件
招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国有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及参公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定向招录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报考人员须为江西省统一招募且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等基层项目人员。基层项目人员是指由我省省级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即大学生“村官”)、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须为全国项目且服务满两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这四个项目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基层项目服务期满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
定向招录乡镇(场、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职位,报考人员须在本县(市、区)乡镇(场、街道)事业单位(含县直单位派驻乡镇街道工作的事业编制人员,不含学校、医院)连续在编在岗5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
乡镇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限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役后已退役的人员(含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的人员)。
八、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现单位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未满两年(截至2018年9月30日)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截至2018年9月30日)的;2014年2月18日后考录乡镇机关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各项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除以上明确或另有规定的以外,均为网上报名的第一天即2018年3月20日。
九、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20日9:00至3月29日17:00。报名网站为江西人事考试网。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考生可自行选择参加笔试的考区(报考省外侨办英语职位的考生,只能选择在南昌考区参加考试)。
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不设网上资格预审环节。考生在报考前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承诺做到以下内容:
(一)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条件负责。报考前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职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招录机关和公务员考录主管部门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二)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录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三)报考人员应遵守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自觉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十、网上缴费
完成了网上注册、填表及上传照片的考生,等待照片审查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时间截止到3月31日17:00。缴费成功方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期间3月21日至3月27日每天17:00公布一次报名成功人数,之后不再公布。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免收考试费用,体检费由招录机关负担。此类人员报考时不进行网上缴费,应于2018年3月28日前提供以下材料给省人事考试中心审核确认: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
十一、笔试
报名成功的人员,要在4月16日至20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定向招录乡镇(场、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职位,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科。考试时间为2018年4月21日。考试大纲在报名网站下载。
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的考生,还需参加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专业科目考试。考试时间为4月22日,考试大纲在报名网站下载。
报考省外事侨务办英语职位的考生,还需参加英语专业科目考试。考试时间为4月22日,考试大纲在报名网站下载。
凡未注明专业考试科目的职位,则不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进行,考务工作委托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