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我区教育持续协调发展,按照教育强省的要求及《湖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及《关于印发<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邵人社发〔2010〕43号)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文件精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共计80名,秉着公平竞争,择优选聘,规范操作的原则,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考岗位和方法
(一)招考岗位(具体岗位见附表):
(1)中学教师24名;
(2)小学教师56名,其中A类27名(城区及交通便利学校) 、B类29名(相对边远一点的学校);
(二)招考方法:
(1)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招考。
(2)小学教师语文、数学按照男、女比例相对均衡的原则,男、女录取比例原则上均不低于30%,若男、女报考人数均达到1:3的开考比例,按此录取比例执行;若男性或女性报考人数未达到1:3开考比例,核减相应岗位的岗位数,所核减的岗位数划转到同岗位所剩余40%比例的岗位数,按1:3的开考比例使用;其它岗位男女不限。
(3)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要求达到1:3,达不到1:3则该招考岗位按比例核减。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违法乱纪行为;
3、热爱本职工作,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18周岁(含18周岁)以上(1982年8月31日--200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5、具有报考岗位相应层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6、具体岗位条件见附表。
三、招考工作程序及方法
(一)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 6月4日- 6月12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13日—6月16日,
2、报名地点:双清区教育局
3、准考证领取时间:2018年6月22日-6月23日
准考证领取地点:双清区教育局
4、报名事项:
(1)报名者持学历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函》)、近期红底1寸证件照3张、有效身份证、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2)考生按岗位现场报考,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类别的其中一个岗位,不接受委托报名。
(三)资格审查(初审)
报名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
(四)综合素质测试:
1、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
2、笔试时间为2018年6月24日。
3、笔试内容
小学岗位笔试内容为所报岗位本学科专科层次相关知识,中学岗位笔试内容为所报岗位本学科本科层次相关知识。
4、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可由本人在笔试成绩公示期内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核。复核原则上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核结果为准。
5、面试前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每个类别的每个岗位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依据笔试折算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如最后一名入围面试的有多名相同分数者,则一并进入面试。如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职数为1:1比例,则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
6、面试人员比例的确定
每个类别的每个科目按招考计划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其中小学语文、数学科目先分别按男、女各确定30%面试人员再在余下的考生中确定40%面试人员;男或女不足时,相应的男考生或女考生的缺额与剩余40%比例的考生名额统一在余下的考生中确定。
7、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采用上微型课的形式,面试内容为所报岗位相应课程内容,考生临时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和面试内容。
8、报考体育、音乐、美术教师岗位的增加才艺展示内容(所需器材、设备自备),其中微型课、才艺展示各占面试总成绩的50%。
(五)档案审查
每个类别的每个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小学语文、小学数学按照男、女比例相对均衡的原则)按1:1比例分别确定档案审查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学历高低排名,档案审查期间未交档案的按自动弃权处理。凡因档案审查不合格或不交档案者,空出的岗位依据成绩依次递补。档案审查合格后,因考生自己原因放弃聘用的,要在所有招聘工作完成后方可办理调档手续。
(六)体检。
1、档案审查合格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凡有不参加体检者依据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其中小学语文、小学数学也按照男、女比例相对均衡的原则递补。
2、体检时间以《体检通知书》为准。
3、体检项目与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不得申请复检。
4、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缺额不予递补。
5、体检费:免交体检费。
(七)政审
1、体检合格者,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政审。
2、参照《国家公务员政审标准》执行,主要审查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有不宜聘用的情形,不予聘用。
3、政审对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缺额不予递补。
(八)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如被实名举报者,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不予递补。
(九)聘任
1、所有聘用人员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统一安排,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内自主选择岗位。应聘者应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已被聘用人员因各种原因自动放弃聘用的不予递补。
2、聘用人员享受国家正式事业单位编制及相关待遇,试用期执行国家相关规定,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继续聘用。
3、一经聘用(含试用期),所聘人员在我区服务期不少于五年,五年内不得申请工作调动。否则按违约予以处理。
四、纪律要求
(一)公开招聘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政策性强的工作。工作人员应树立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原则,排除干扰,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营私舞弊者,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凡在报名、招考、录取、聘用等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一经查实,区有关部门取消聘用人员聘用资格并保留追责权。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在招聘工作开展过程中,接受社会监督,欢迎群众举报不正之风现象。举报一经查实,相关责任人由有关部门按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
五、本方案由双清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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