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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郴州市一中北校区招聘教师公告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8-12-17 考德上公培考德上公培V 考德上公培V 微博

2018年12月17日讯:湖南省郴州市一中是郴州市唯一直属管理的省示范性高级中学。学校创办于1906年,百年的传承,铸就了郴州一中“超越自我、永争一流”的精神,形成了“德为魂、勤为本、严为经、活为纬”的校风和“厚基础、强能力、活思维”的教风。学校自1959年被评为“湖南省重点中学”,先后被评定为“湖南省实验中学”、“湖南省示范性中学”。百年来,学校教育教学成果辉煌,人才辈出,贡献卓越,曾先后荣获“全国体育教育先进单位”、“全国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是一所享誉省内外、堪称一流的名校,被誉为三湘人才的摇篮。

  郴州市一中北校区(新校区)是郴州市委、市政府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校园总面积261亩,总投资8.3亿元,计划办学规模120个班,6000学生,于2019年秋季开学。学校拥有完善的管理区、教学区、运动区、生活区,配套科技楼、实验楼、图书馆、报告厅、学术交流中心等先进的办学设备和设施,以及教职工公寓、学生宿舍、食堂等生活、运动设施,是一所有着当前国内优等教育资源的高标准规划、高起点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现代化智慧学校。

  根据中央、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郴州市相关政策,经研究决定,2019年郴州市一中北校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引进计划

  2019年郴州市一中北校区公开招聘全额事业编制教师44名。招聘具体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19年郴州市一中北校区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郴州市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czrsj.czs.gov.cn/rsks/)、郴州教育信息网(http://jyj.czs.gov.cn)、郴州市第一中学校园网(http://www.czyz.cn)。

  二、招聘引进对象

  (一)优秀教师

  1.省部级优秀教师;

  2.特级教师;

  3.全国中学生学科竞赛一等奖获得者的指导教师、金牌教练;

  4.教师系列高级专技职称人员;

  5.省市级骨干教师。

  (二)优秀毕业生

  2018年、2019年二本以上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二本以上综合大学的师范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招聘引进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具体条件,详见《2019年郴州市一中北校区招聘引进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1)符合引进条件的教师系列高级专技职称人员、省部级优秀教师、特级教师、全国中学生学科竞赛一等奖获得者的指导教师、金牌教练、省市级骨干教师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即1972年12月14日以后出生)。

  (2)应届本科毕业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82年12月14日以后出生),应届研究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即1977年12月14日以后出生)。

  (3)优秀教师类报考人员不受专业和学历限制,必须具备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应届毕业生类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专业填写。每个岗位专业要求详见计划信息表。报考专业参考《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所学专业已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或专业类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市教育局研究决定。2019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提供相应专业的本科学历证明报考。

  (4)2019年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纪律处分影响期未满、尚未解除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引进程序和办法

  招聘引进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网站:郴州人力资源考试(http://czrsj.czs.gov.cn/rsks/)

  2.报名时间。网络报名时间为2018年12月14日9:00至12月28日17:00。

  3.上传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必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295*413像素,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不按要求上传照片的,不得参加考试。

  4.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网上报名确认。报名确认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职位。未按规定要求完成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

  (2)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直接咨询郴州市一中。

  (3)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4)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1月3日9:00至17:00。郴州市一中图书馆一楼阅览室(郴州市桔井路四号)。

  2.资格审查内容。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2019年郴州市一中北校区招聘引进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诚信考试承诺书》一份(附件3),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2)优秀教师类报考人员提供本人有效证件(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件、毕业证、学历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相对应的全国中学生奥赛获国家一等奖指导教师证书、省部级优秀教师荣誉证书、特级教师证书、省市级骨干教师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或相关证明。

  (3)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证件(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本科阶段毕业成绩表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不能提供本科阶段毕业成绩表的需提供就读学校或就读院系出具的《学生基本情况证明》(样式见附件4);2019年应届毕业生类报考人员提供本人有效证件(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就读学校或就读院系出具的《学生基本情况证明》(样式见附件4)、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相关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由郴州市一中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及相关政策解释。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直接咨询郴州市一中。

  (2)2019年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交验,未按时取得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并交验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3)未在规定时间或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不得进入面试等后续环节。

  (4)面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2。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引进计划,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1月4日在指定官方网站公布。

  (5)面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现场发放准考证,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

  (三)面试

  1.面试地点及时间。2019年1月6日郴州市一中(郴州市桔井路4号),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面试公告。

  2.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3.面试形式。试教(上微型课)。面试时长为10分钟。

  4.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间评分。对于面试中考生拒绝或放弃面试,以及能力素质不能胜任拟聘岗位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集体商议,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酌情评分。

  6.成绩及排名。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每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相加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即为考生面试成绩。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四)签约

  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签约对象,分别签订《服务协议书》或《就业协议书》。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相同的,均确定为签约对象,招聘计划从核减岗位中调整增加。

  (五)体检

  1.体检对象。签约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体检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考察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由郴州市一中组织。

  (七)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由市一中及市教育局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审核后在指定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人社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或下达聘用通知,市一中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相关部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的试用期由市一中确定。

  五、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应在指定官方网站查看招聘公告以及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不负责一一通知到个人。

  (二)报考人员参加面试和体检时,必须交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现场不能出具上述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和体检。报考人员要按指定时间参加面试,不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三)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引进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引进公告和《2019年郴州市一中北校区招聘引进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在招聘过程中,被录用为郴州市其他机关单位公务员或聘用为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应在3日内(从拟录用或聘用公示起始日计算)如实向本次招聘单位报告,并主动终止参与本次招聘的后续相关环节。对已公示拟录用或聘用后放弃,以及在试用期内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2年内即2019年、2020年不得报考郴州市(含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正确对待竞争。招聘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考人员必须端正心态,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两种心理准备。对于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以及无端猜测的恶意举报,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聘人员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将情况如实通报其所在单位或居(村)委会。

  (四)对报考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面试后,因资格审查、体检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招聘引进计划空缺,同一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可递补一次。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的报考人员不得列为递补对象。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优惠政策

  部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省部级优秀教师、特级教师、全国中学生学科竞赛一等奖获得者的指导教师、金牌教练、45周岁以下的教师系列高级专技职称人员执行《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直普通高中学校招聘免费师范生及优秀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郴政办函〔2016〕45号),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给予5万元安家补贴,学校提供公有过渡住房。

  其他聘用人员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学校提供公有过渡住房。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735-2850383

  八、政策解释和招聘咨询

  招聘公告中招聘程序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咨询由郴州市一中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市教育局:0735-2850155

  郴州市一中:13037351201(张老师)

  13975542426(黄老师)

  附件1:2019年郴州市一中北校区招聘引进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2019年郴州市一中北校区招聘引进教师报名表.docx

  附件3:诚信考试承诺书.docx

  附件4:学生基本情况证明.docx

  郴州市教育局

  2018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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