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7日讯: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 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规定,以及我县卫计系统用人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岗位条件及要求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人。详见《新晃侗族自治县2018年公开招聘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年满18周岁。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界限计算: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7日以后出生含7日);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7日以后出生含7日)。
(五)岗位要求“在二级以上医院从事临床工作(或规培)1年以上”的,需提供盖有单位公章的工作(或规培)证明,或提供劳动合同证明,不含进修、跟班学习。
(六)服从工作安排,被聘用人员需在新晃工作满5年后方可申请调离,其中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的必须在乡镇卫生院服务3年以上,否则不予办理调动相关手续。
(七)符合招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专业要求参照《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同编制性质的岗位;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凡被刑事处罚或开除公职人员以及两年内在我县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发布招考简章—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聘审批。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9年1月7日至1月9日(8:30—12:00,14:30—17:30)。
(二)报名地点:新晃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砂洲路25号)三楼人事股报名。
(三)报名要求
1.报考者需持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身份证在办理之中的需持公安机关证明)、学历证书和具体职位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2.根据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每个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
3.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一寸照片2张。
五、笔试
(一)笔试时间与地点
笔试时间:2019年1月13日。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准考证于2019年1月10日至1月11日上班时间在报名处领取。
(二)笔试内容、分值及考试时限
1.笔试内容:考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两项科目(合为一套试卷)。按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分别占30%、70%左右的比例出题,满分100分。
(1)综合基础知识含《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护士条例》、时事、政治等。
(2)专业知识中临床、妇幼、影像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为《2018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应试指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书籍内容;护理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为《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含部队)指定辅导用书2018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护考急救包》;中医、中西结合、中医针灸推拿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为《2017医师资格考试大纲细则中医(具有规定学历)执业医师(医学综合笔试部分)》书籍内容。
2.笔试分值:100分。
3.考试时限:120分钟。
(三)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者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报怀化市人社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招聘计划数。
六、面试
(一)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进入面试)。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内容: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分值按100分计算,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七、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成绩计算方法:
1.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综合成绩,分值100分。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2.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四舍五入后取小数点后两位。
八、体检、考察
(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标准规定执行,体检人选根据聘用指标与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非招聘单位原因,应聘人员未按时参加体检或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放弃和体检不合格的依次进行递补,递补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二)考察人选依据体检合格对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对象放弃的,以及考察对象因提供的资料不实,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不进行递补。
(三)体检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九、公示
(一)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结果将在县卫计局的政务公开栏及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分别予以公示。
(二)确定拟聘用人员后,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要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据(匿名举报不予受理),公示后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确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
(三)设立招聘监督小组,由县纪委监察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卫计局等单位组成,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745—6267268(县纪委监察委),0745—6222555(县委组织部),0745— 6221877(县人社局),0745— 6222166(县卫计局)。
十、录聘审批
综合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报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按程序办理编制人事手续,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本县同类别事业单位考试。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简章可在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和怀化人事考试网查询,也可向新晃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咨询。
联系电话:0745—2141467。
(二)关于本县人才各项优惠政策可在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查询。
(三)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湖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新晃侗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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