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4日讯:根据沅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及队伍建设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聘用制书记员。按照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等步骤,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实行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3、能较为熟练地使用电脑及常规办公软件;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大专上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至2001年1月1日以前出生),益阳市户籍或常住地为益阳市(沅江市户籍优先)。目前在本院从事检察辅助工作1年以上的临时聘用人员可以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不得报考聘用制书记员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检察机关工作的。
四、招聘职位及要求
五、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19年1月11日— 1月14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
沅江市人民检察院政工科,联系人:杨玲莉
电话:17773727388。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2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2张,到指定地点报名进行资格审查,填写《沅江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无法提供毕业证原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凡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向社会公开。
六、招聘考试
考试时间拟定于2019年1月19日,地点在沅江市人民检察院。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和考察分别占总成绩的40%、40%和20%。
(一)笔试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内容包括法律知识、言语理解、数量关系、逻辑判断、资料分析,总分100分。
考试时间:2019年1月19日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沅江市人民检察院三楼大会议厅(初步拟定,若有变更将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按笔试成绩1:2进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2019年1月26日上午9:00。考生提前半小时到沅江市人民检察院六楼综合会议厅抽签候考,按照抽签顺序依次参加面试。每位考生净作答时间为10分钟。
考试地点:沅江市人民检察院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三)考察
考察成绩占总成绩的20%,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考察主要采取查阅档案、走访调查、开展座谈的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及遵纪守法方面情况。
七、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的成绩汇总排名,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录用
1、根据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沅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后,在沅江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及沅江检察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2、公示期届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经试用期考察转正后正式录用。
九、薪酬待遇
1、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实行基本工资、级别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相结合的计薪方法,另加养老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
2、聘用制书记员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公休假等权利。
3、经录用后,每位聘用制书记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为期3年的劳务派遣合同派往我院工作。合同期满后,通过续签合同考核的,续签劳务派遣合同。
十、附则
本方案由沅江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沅江市人民检察院
2019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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