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规定,邵东市面向湖南省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范围与对象
面向湖南省公务员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以下简称参公单位)公开选调文秘职位公务员(已进行公务员或参公登记的在编在岗人员)9名。具体见《邵东市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计划与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工作经历、在现工作单位工作一年以上,新提拔的应在现职岗位任职满一年。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到2020年4月1日;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无吸毒史;
5、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公务员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参加报名公开选调情形的。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30日至4月1日共三天。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邵东市治机关办公楼386会议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资格。
4、报名要求:报考者携带《邵东市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邵东市内报考者须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邵东市外报考者须由所在单位和单位所在地县处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学历证书和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加盖公章)、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照片2张,进行资格初审。报名表登录邵东市人民政府网站(www.shaodong.gov.cn)进行下载。
5、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报名时进行资格初步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报名、考试、考察各个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立刻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实际报考人数与选调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确因工作需要,在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前提下,经市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调整开考比例。报考职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如符合报考其他职位条件的,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6、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20年4月5日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到邵东市人民政府办公楼1021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同放弃考试资格。
(二)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文字表达能力、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总分为100分,其中写作70分,综合知识测试30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体检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全日制学历高者优先;全日制学历相同的,工龄长者优先。
体检标准按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和公安机关毒品检测项标准执行。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进行审查,对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调动与任职
考察合格者按程序确定为拟选调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以后放弃选调者,五年内不得参加邵东市公开选调。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人员,确定为选调对象,按程序审批后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有试用期的待试用期满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其他未尽事宜或未明确事项由市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邵东市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计划与职位表
附件2:邵东市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中共邵东市委组织部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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