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洪江市安江镇编制外社区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岗位
安江镇19名编制外社区工作人员(从事我市安江镇社区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廉洁奉公,品貌端正,自觉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二)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满25周岁(1995年10月15日以前出生)至40周岁(1980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在社保中心已连续缴纳五年以上企业养老保险费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5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三)经招聘录用人员须在岗服务满3年。
(四)户籍为洪江市户籍。(户籍落户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前)
(五)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3、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
4、被人民法院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法律和其他政策文件规定不得招聘到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2日—2020 年11月16日(节假日不报名)。
(二)报名地点: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股(门牌号501),联系电话:7732781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注意事项:
1、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籍本和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2、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一寸彩照3张。
3、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洪江市民政局、洪江市安江镇人民政府三家会商后可降低开考比率或核减招聘计划数。
(五)报名:报名时,根据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股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一寸彩照叁张。
(六)领取准考证:考生需于2020年11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凭个人身份证原件到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领取(501室)。
(七)请考生及时关注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http://www.hjs.gov.cn/hjsrsj/index.shtml)的公告。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计算机操作和结构化面试三个部分。
(一)笔试
1、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
(1)笔试公共知识占60分,基础写作占40分。
(2)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
(二)计算机操作(笔试人员按1:5进入计算机操作)
1、时间:详见准考证
2、地点:详见准考证
3、操作内容:
(1)文字处理与制表。
(2)操作成绩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30%。
(三)面试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计算机操作折后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并列入围)。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判断能力,计划组织实施,应变与处理问题等方面的能力,以及职业道德与职业操守,满分为100分,分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
(四)综合成绩合成和排名
综合成绩=笔试×40%+计算机操作×30%+面试×30%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计算机操作成绩、面试成绩进行排名。
五、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则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体检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由安江镇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人员须深入到单位及社区、乡镇等考察被考察人员各方面表现。
七、公示聘用
(一)确定聘用人员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二)公示
按照管理权限,对拟聘用人员在洪江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八、聘用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员实行统一分配,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根据其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和出勤率等情况确定是否合格,合格者与安江镇人民政府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为三年一签。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续聘。
九、福利待遇
(一)本次招聘作为特设岗位,不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试用期间发基本工资18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2000元/月,绩效工资按洪江市有关规定执行。
(二)聘用人员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单位负责单位部分,个人负责个人部分)。
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洪江市民政局
洪江市安江镇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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