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2021年7月8日-7月10日
准考证打印:2021年7月15日-7月16日
部分岗位笔面结合
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实操等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计划
(一)直接考核类招聘岗位
本次直接考核类公开招聘共76人。其中:卫健系统41人(县第二人民医院7人、县第三人民医院5人、其他乡镇卫生院合计29人);教育系统35人(县一中1人、县二中13人、县三中1人、县四中9人、县五中9人、职业中专2人)。具体岗位计划及条件见《衡阳县2021年事业单位直接考核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条件表(一)》。
(二)笔试、面试类招聘岗位
本次笔试、面试类公开招聘共46人。其中:湘南船山技工学校12人、县人民医院3人、县中医医院3人、县妇幼保健院1人、县第二人民医院1人、乡镇卫生院合计26人。具体岗位计划及条件见《衡阳县2021年事业单位笔试、面试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条件表(二)》。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本县在编工作人员、特岗教师和县外机关事业单位有约定最低服务期限或试用期未满的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衡阳县党政门户网、人事考试报名网等媒体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2021年6月29日至2021年7月7日。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登录“人事考试报名网”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须于2021年7月8日8:00至7月10日18:00期间登录“人事考试报名网”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填写。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人社部令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并追责。
(2)本次考试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笔试后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填报负责任。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拨打咨询电话(0734-6834049,6823238)。
(3)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认定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所学专业已列入该目录,但未列入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不能报考;所学专业未列入该目录的,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4)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并网上缴纳报名费,网上缴费时间为2021年7月10日18:00之前,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其他报名要求
(1)报考者的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为准。
(2)网上报名后,报考人员不能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缴纳报名费确定报名后,非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原因,不能更改报考岗位。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信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开考比例:笔试、面试类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如低于1:3,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调整招聘计划开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岗位(不含核减招聘计划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退还报名费。
(5)本次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人(其中报考《衡阳县2021年事业单位直接考核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条件表(一)》中所有岗位的考生不需缴费)。
3、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7月15日8:00至7月16日24 :00期间,登录“人事考试报名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考生,作自动放弃考试处理。
(三)笔试
对报考《衡阳县2021年事业单位笔试、面试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条件表(二)》中所有岗位的考生,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长120分钟,满分100分。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
1、笔试内容:
A.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笔试内容:
岗位代码:301、302、303、304、305、306、307、323、324、325考试内容为《医师分册》;
岗位代码:309、310、311、312、313、314、315考试内容为《护理分册》;
岗位代码:319、320、321、322考试内容为《医技分册》;
岗位代码:316考试内容为《中药分册》;
岗位代码:317、318考试内容为《药学分册》;
岗位代码:326考试内容为《中医分册》;
岗位代码:308、327、328考试内容为财务相关专业知识;
岗位代码:329、330考试内容为计算机相关专业知识;
B.衡阳县湘南船山技工学校招聘岗位考试内容:所报岗位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占80%,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占20% 。
2、笔试时间:2021年7月17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在“衡阳县党政门户网”公示。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县招聘领导小组组织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资审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类考生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审查对象,直接考核类的考生全部进行资格审查。
笔试、面试类岗位的考生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岗位招聘拟面试人数达不到岗位招聘计划规定比例的,在报考相同招聘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时间另行公告。资审对象须提供以下资料:
1、登录“人事考试报名网”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
2、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文凭、有效二代身份证、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学历是指普通高等学校毕业文凭;2021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考察时必须交验毕业证原件;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省级以上学历学位认证中心的认定结果为准);外县的在编在岗的报考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
(五)面试
根据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对报考《衡阳县2021年事业单位笔试、面试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条件表(二)》中所有岗位的考生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对报考《衡阳县2021年事业单位直接考核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条件表(一)》中所有岗位的考生全部参加面试(其中教育系统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有效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如低于1:3,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可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1、面试方式:湘南船山技工学校和教育系统岗位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备课时间30分钟,说课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卫健系统医药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面试岗位采取口述实践操作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卫健系统非医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目)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方可作为体检对象。若无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目的情况,则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六)考试综合成绩合成
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对报考《衡阳县2021年事业单位笔试、面试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条件表(二)》中所有岗位的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对报考《衡阳县2021年事业单位直接考核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条件表(一)》中所有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试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按四舍五入方式处理)。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面试类岗位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次序,直接考核类岗位采用加试笔试的方式确定排名次序。
考试综合成绩将在“衡阳县党政门户网”公示。
(七)体检
1、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对象1:1的比例,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名单将在“衡阳县党政门户网”公示。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毒品毛发检测,体检地点待定,体检费用自理。
2、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凡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招聘计划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八)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对体检合格的对象就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岗位匹配和资格准入等方面以及报考期间的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有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1、公示。县招聘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衡阳县党政门户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拟聘人员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招聘岗位计划空缺时不再递补。
2、聘用。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衡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报衡阳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办理编制工资和岗位聘用等相关手续。此次公开招聘的聘用人员,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的试用期为半年(以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为准),最低服务期限5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常转正定级,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违规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六、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公告由衡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衡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
1、衡阳县2021年事业单位直接考核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条件表(一)
2、衡阳县2021年事业单位笔试、面试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条件表(二)
3、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4、衡阳县2021年事业单位招聘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5、高校毕业生未就业承诺书
6、同意报考证明
7、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绿色通道”条件
衡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 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