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教师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宁乡市外教育系统公开选调在编教师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选调。
二、选调计划及岗位
本次选调计划共15个,其中高中5个,初中5个,小学5个,根据学科需求全部安排至我市边远乡镇,具体包括沩山乡、龙田镇、巷子口镇、沙田乡、黄材镇、青山桥镇、流沙河镇、老粮仓镇、道林镇、大屯营镇和灰汤镇原枫木桥乡所在地的中小学校。
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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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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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报考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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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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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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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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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数学、英语、化学、政治、地理、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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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六中、宁乡七中
宁乡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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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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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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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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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远乡镇农村中小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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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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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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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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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2021年教师公开招聘和名优骨干教师选聘工作完成后出现空缺计划,根据空缺计划数增加选调计划,结合各乡镇学校缺编情况,依据考生考试成绩和考察结果进行录用。
三、选调范围
湖南省内在岗在编的中小学教师(宁乡市教育系统在编教师除外)。
四、选调条件及相关说明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
(二)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能力强;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三)学历要求:高中和初中教师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对应层次学位;小学教师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 教师资格证要求:具有报考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所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五)普通话要求:普通话需达到相应学科要求(语文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六)年龄要求: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8月10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特级教师、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优秀教师称号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5年8月10日以后出生)。
(七)任教经历要求:具有两年及以上任教经历,且各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新教师参加工作第一年年度考核可为不确定等次)。
(八)面向宁乡考生选调。宁乡考生限指三类人员:一是考生本人或配偶或父母为宁乡籍,二是宁乡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的配偶及子女,三是在宁企业正式员工的配偶及子女(在宁企业正式员工是指与在宁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书》,并购买宁乡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年以上)。以上时间计算截止为公告发布之日。
(九)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当地县市正式编制,且现所在单位同意正常办理调动手续。
(十)不得报考的情形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调查的人员;
3. 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 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 违反师德师风、职业道德被查处,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人员;
6. 宁乡市2021年教师招聘考试中放弃人员及已体检人员。
五、选调程序
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打印准考证—考核—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公示—选岗—办理相关人事调动手续。
六、网上报名(含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21年8月19日9:00至8月20日17:0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
手机端:扫描或长按识别“宁乡人才”微信公众平台二维码(附公告后),关注“宁乡人才”微信公众平台,点击“才服务”--“考试报名”,应用微信小程序报名。
计算机端:登录宁乡市人才网(http://www.nxxhr.com)网站报名,报考人员在“宁乡人才网”首页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进行报名:
1. 填写报名表,要求真实准确规范填写。
2. 上传个人免冠寸照至表格指定区域。
3. 上传有效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
4. 上传对应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照片。
5. 上传对应岗位要求的学位证原件照片(报考高中和初中教师岗位为必传项)。
6. 上传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照片。
7. 上传教师资格证原件照片。
8. 上传任教经历证明相关材料。(具体格式见附件1)
9. 上传《同意报考证明》原件照片(具体格式见附件2)。
10. 上传宁乡考生需提供的户籍证明(户口簿)及其他相关材料。
(三) 报名要求:本次选调考生按类别层次科目分类自主报名,考生根据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选择报考学科。每人限报一个层级一个学科。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选调公告、报考须知及诚信考试承诺书,选择符合报考资格要求的岗位报名,提供的证件材料和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任何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8月19日9:00至8月21日12:00。
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信息和上传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查。请考生在2021年8月19日9∶00—8月21日11∶00期间注意及时查询本人的资格初审结果,对有误的信息进行修正并再次提交审核。因考生提交信息有误、缺失或上传图片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无法辨认等影响资格审核结果,或不及时查询初审结果造成不能正常参考等情况,由考生个人承担责任。
(五)开考比例:本次选调不设定开考比例。
(六)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另定。
七、考核
(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准考证。
(二)考核采取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三) 笔试
1. 笔试内容为教育法规、教育理论及综合知识,主要包括新课程理念、教育教学技能、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
2. 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没有达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选调的下一环节。
3. 笔试当天考试后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请提供网上报名时提供的所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证明资料原件。
(四) 结构化面试
1. 按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分报考层次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结构化面试的人员名单(笔试成绩相同,一同进入面试)。
2. 时间10分钟,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5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没有达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选调的下一环节。
(五) 成绩合成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八、体检
(一)根据该岗位总计划数,分高中、初中和小学层次按总成绩高低,等额确定入围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
(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可以向宁乡市教育局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出现因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同一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两次。
(五)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
九、考察
(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实地考察或函调,调阅审查档案资料。被考察对象需提前与所在单位进行沟通,如在考察期间内,原所在单位和教育部门不同意调动或不提供档案审阅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如体检合格者弃权或考察出现不合格者,按总成绩高低递补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办理调动手续
(一)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调动人员。
(二)拟调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调动手续。
(三)选调教师调出原单位的手续由本人负责,拟选调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按要求提供档案及办理完调动手续到单位报到上班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本次选调人员列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书》,在宁乡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5年内不得调出宁乡市,在宁乡域内流动须在首聘单位服务3年以上。
(五)选调人员的岗位聘用等级,根据聘用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岗位竞聘方案确定,依据有关程序报市人社部门审核批准。若对应岗位职数无空缺,则高职低聘。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一)参考人员主动出示有效证件,无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且湖南省居民电子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色,佩戴口罩,测温正常后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二)考生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1. 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仍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境外旅居史人员(不含澳门);
2. 湖南省电子健康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红码(卡)”;
3. 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有封闭管控区域旅居史、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
(三)考生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需提供考试前2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1. 湖南省电子健康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黄码(卡)”;
2. 考试当天,考生经现场查验并两次复查后,体温≥37.3℃;
3. 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开考前经治疗症状仍未改善。
(四)所有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考试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五)为保证考生能准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提前打印好本人考前24小时内的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信息彩色截图(包含个人相关信息和更新日期)并确保打印的图片信息完整、清晰。
(六)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二、有关说明
(一)报考人员在选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宁乡人才网发布的最新消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选调的,责任自负。
(二)报考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选调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录用上岗的,一律解聘。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三)为确保此次选调工作公平、公正,中共宁乡市纪委(市监察局)将加强指导,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为保证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报名人员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一律提交监督部门取消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0731-81800230
监督举报电话:0731-88980721、0731-81800302
附件下载>>>
附件1:宁乡市教师公开选调任教经历证明
附件2:宁乡市教师公开选调同意报考证明
宁乡市教育局
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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