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郴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2021年郴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的确定
根据《2021年郴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所有岗位均按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规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1.面试资格审查时间:10月11日(星期一 )—10月13日(星期三)三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各招聘单位具体资格审查地点安排详见附件2。
三、面试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供材料
1.打印并手写签名提交《2021年郴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均需张贴1寸彩色正面近照。
2.提交本人证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和报考岗位要求其他资格证书、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非2021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上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要求有二维码)。
3.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须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同期劳动(聘用)合同(公务员身份的需提供录用资料)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同期社保缴费记录。
4.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4张(同底,背面写好岗位和姓名)。
四、面试资格审查要求
1.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明确专人对面试人员报考资格负责审核并确定。
2.考生需本人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其他人员代为审查。代为审查人员凭考生的委托函提交材料代为审查,但需提供本人及考生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
4.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资格证书(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五、资格审查对象递补
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递补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六、特别提示
1.《2021年郴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面试后,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一律不进行递补”。请报考人员认真考虑是否参加面试资格审查。
2.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考生无法如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1)面试资格审查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地点时,应主动出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接受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无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地点。进场时须有序排队,保持人员间距。所有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面试资格审查地点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2) 以下人员不允许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审查:
①无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不能提供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②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或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者,在临时观察场所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或仍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
③面试资格审查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码为黄、红码者。
附件1:2021年郴州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名单.xls
附件2:2021年郴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地点安排.xls
附件3:2021年郴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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