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报新宁县委、县政府同意,新宁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企业服务中心拟从全县在编在岗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选调6名事业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调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试用考核的方法进行。
二、选调岗位和计划
新宁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企业服务中心是新宁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属股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本次选调工作人员6名,具体职位和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新宁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2)。
三、选调范围
新宁县在编在岗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选调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优良,清正廉洁;
(二)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即2020年3月1日前参加工作;
(三)大专以上学历;
(四)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五)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职位的工作需求;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八)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立案未结案的;
(九)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处分处理期未满的;
(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十一)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十二)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方式
采取笔试、考察、试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调。
六、选调程序
(一)发布选调公告
选调公告在新宁县人民政府网(www.xinning.gov.cn)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9 日—4月 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联系电话:0739-2561992。
2.报名方式:本次选调采取网络线上报名的方式。将报名所要提供的证件和资料扫描成图片后打包发送到363974987@qq.com邮箱。
3.报名需提交的证件和资料
(1)填写好并上传《新宁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报名表从网上自行下载,要求贴上照片,并真实准确规范填写,上传电子文档;
(2)上传有效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图片;
(3)上传对应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图片;
(4)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图片[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
(5)上传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3张(电子版);
(6)上传本人所在单位与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和工作经历加盖公章的证明原件图片。
4.考生网上报名后由新宁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县人社局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5.资格审查贯穿此次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选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1.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两证参加笔试,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考试科目为综合试卷。
2.开考比例须达到3:1(含3:1),达不到开考比例如需开考,选调单位要提出申请,人社局审核备案。笔试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时,笔试合格分数线为所有参考人员的平均分(含平均分),低于平均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选调环节。
3.考试须知
(1)考试试卷满分为100分。
(2)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考试内容:党建基础知识20分、时事政治20分、法律基础知识20分、文秘基础与写作40分。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4.成绩排名:报考考生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进入下一个环节,成绩相同的,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的,年龄小者优先。
(四)体检
1.按照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的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天内,由本人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根据空缺名额进行递补一次。
(五)资格复审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一是报考资格复查。二是查阅本人档案,核实年龄、学历、身份是否符合报考要求。三是向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及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发布公告的范围内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选调人员将在新宁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试用3个月。试用期内由新宁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考核选聘对象的综合能力、工作表现。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程序办理调配和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聘用人员在新宁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最低服务年限须满5年。
七、纪律要求
1.坚持原则、严格程序、照章办事,确保选调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2.考生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及考生填报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证件、资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和聘用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3.对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调配和聘用手续,试用三个月期满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福利待遇按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安排,按时到岗到位。办理聘用手续后未按时到岗到位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4.纪委监委全程监督,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自觉接受纪委监委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按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选调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5.疫情期间,考生须遵从防疫考务要求。根据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应聘者在选调各相关环节自觉接受健康评估和“健康码”“行程卡”、“核酸检测”查验。所有选调考生考试、体检等环节中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检测报告单原件。考生请自备口罩,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参与选聘各环节(考试、体检)时需全程佩戴口罩。
八、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宁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2.考务咨询电话:0739-2561992新宁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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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新宁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2022年新宁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
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宁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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