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参照《湖南调查总队机关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国家统计局洞口调查队(以下简称:国调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计调查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招聘统计调查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如下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专业不限,有统计、经济、中文类专业者优先考虑。
(二)不得报名的情形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统计调查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2022年6月6日到6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照小2寸免冠照片4张,到国调队办公室(洞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9楼)报名,联系电话:0739-7221005;18890170335(王征彪)。
国调队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基本条件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方可参加笔试,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与该职位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5:1。在招考各环节及聘用后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资格或经查实属于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笔试
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对象。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的70%+面试成绩的30%)由高到低排名,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增加吸毒史项目检测,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参照《湖南调查总队机关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进入考察程序的报考人员开展全面考察,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得聘用。报考人员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任何一个环节不合格导致计划空缺时,按未录取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六)公示
以上招聘程序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单位公布栏、单位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各种补助(出差、下乡、交通、通讯等)+年终奖组成,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工伤保险,享受工会福利和工作培训。试用期3个月,由国调队办公室负责考核。
五、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其他
1.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 疫情期间,报考考生须遵从防疫考务要求;
3. 本次招聘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监督电话:0739-7221005(纪检)
国家统计局洞口调查队
2022年6月1日关注考德上教育,第一时间掌握招考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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