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2022年湖南省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笔试定于2023年1月12日至13日在长沙分批统一组织(含综合知识测试和技能测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参考确认
已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考生,请于2023年1月5日9:00至1月7日17:00期间,使用报考时的账号登录报名系统(http://www.mdleader.cn/BaoMing/2022JCYSJY/)进行笔试参考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确认的视为弃考。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于2023年1月12日至13日在长沙分批进行,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上信息为准,请考生仔细查看准考证上考试科目对应的时间安排和考场位置。
三、准考证打印时间
选择“参加笔试”的考生请于2023年1月10日9:00至开考前,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23年1月18日9:00至1月19日17:00在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含综合知识测试、技能测试及折算后成绩)。
五、考试健康防护提示
(一)考前做好个人健康防护,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请密切监测健康状况,如有加重症状及时就诊。
(二)考试当天应按规定时间到达考点,出示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纸质准考证,经查验无误后,有序排队入场,入场时保持1米以上间距。
(三)考生自备普通医用外科口罩或更高级别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摘下口罩外,进出考点及考试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阳性以及体温异常、有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的考生,须全程佩戴N95/KN95口罩。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经驻点医务人员研判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安排在备用考场继续考试,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予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四)考试结束后,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分批、错峰离场,不得在考点周围逗留聚集。
考务部门咨询联系方式:
0731-84732967、0731-82988099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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