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成立于2017年3月,是由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省市共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专科院校。现有教职工近五百人,全日制在校学生近万人。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为我校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邵人社发〔2019〕5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教育教学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7名。现将具体公开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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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公开招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参照《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对应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提出意见,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
(四)身心健康,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的岗位;
6.不接受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报名,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名,其他情形依次类推;
7.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以及要求(详见附件1)
四、报名时间、方式、资格初审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3年5月 12日上午9:00至2023月5月25 日下午17:00。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录邵阳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http://39.103.148.72:800/),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电子档上传。上传的电子档材料包括:①按岗位要求填写的《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不含电子身份证、过期身份证,下同);③学历学位证;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2023年应届大学毕业生提供就读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学业成绩);⑥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党员身份证明、职称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证明(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4月30日)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⑦近期一寸蓝底证件照片。应聘者用本人身份证号进行注册,一个身份证号只能注册一次。
(三)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期间完成资格初审,笔试后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由学校组织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相关要求
1.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或多报岗位,多报岗位者取消报名资格且不另行通知。
2.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行为负责。
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学术硕士。
4.2023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可提供就读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学业成绩)报名,但在2023年7月31日前,必须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应届学历学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公开招聘每个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笔试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在原公告发布范围内进行公告。
6.已有工作单位编制的公开招聘应聘人员需提供加盖现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7.报名者必须遵守《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邵人社发〔2019〕54号)和本公告等有关规定。
五、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考务工作由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实施,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指导监督。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待定。具体考试时间段、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内容见附件1。报考人员须在笔试前3日登录邵阳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http://39.103.148.72:800/)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原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以及实际参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或达到该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方可进入面试;若招聘岗位实际参考仅一人时,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2.笔试成绩查询请登陆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haoyang.gov.cn/)“查询服务---事业单位招考成绩查询”窗口。
(二)现场资格审查
1.笔试后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2.资格审查对象。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2:1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如最后一名有多名笔试成绩相同者,则一并确定为资格审查对象。
3.资格审查内容。报考人员需打印网络报名系统导出的《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蓝底证件照片两张,在职在编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5.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拟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未达到2∶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三)面试
1.面试方式:见附件1。
2.面试对象的确定: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2:1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如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有多名成绩相同者,则一并进入面试。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为1:1,该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程序。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3.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面试前2个工作日为面试通知单发放时间,接到电话通知后,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领取。参加面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原件及笔试准考证原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4.入围面试名单将在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haoyang.gov.cn/)以及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xzyesf.cn/)公布。
六、体检
1.体检由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
2.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准,笔试成绩仍相同者,以学历高者为准,学历仍相同者,以其高校必修课目平均成绩高者为准,必修科目没有分数以等次确定的,必须是合格以上,该科目不计算平均分。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haoyang.gov.cn/)以及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http://www.xzyesf.cn/)网站公布。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用人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4.体检时,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和面试通知单原件,缺少证件不得参加。
5.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考察和聘用。因怀孕导致部分体检项目未完成者可先参加考察,待孕期结束完成未检项目并合格后方可聘用。
七、考察
1.由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2.考察结果及拟聘人员名单经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审核后,与拟聘用人员相关材料一并报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
八、公示
经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haoyang.gov.cn/)以及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http://www.xzyesf.cn/)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九、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学校组织人事处按有关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首次聘用期限为五年,原则上五年内不得调动。
十、其他
1.本次招聘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体检、考察自愿放弃等造成的岗位空缺,经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研究同意,同一岗位可按照综合成绩高低在体检、考察环节进行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2.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方式畅通,因通讯方式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十一、纪律要求
1.本次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2.严格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邵人社发〔2019〕54号)相关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3.本次公开招聘监督举报投诉及考试咨询电话:
①监督举报投诉电话:
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检监察室:0739-5205186
邵阳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39-5026031
②报名及考试咨询电话:
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0739-5205199
十二、特别提示
(一)实行诚信考试。考生应诚信参与公开招聘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处理办法》(人社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体检通过后放弃的人员,将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
(二)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做好个人健康防护和检测。强化“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在考试的各环节做好个人监测和体温监测。
查看附件>>>
附件1 2023年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 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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