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小学教师30名,初中教师10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职位信息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小学教师共30名,其中龙门镇6名,木金乡3名,虹桥镇6名,石牛寨镇 8 名,南江镇3名,板江乡2名,三墩乡1名,岑川镇1名。初中学科教师10名,其中龙门镇4名,木金乡3名,石牛寨镇 2名,虹桥镇 1名。具体职位信息详见附件《2023年平江县公开招聘乡村小学教师初中学科教师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年龄18周岁及以上;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要求;
4.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二甲及以上,其他教师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二乙及以上)、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教师资格证条件
小学教师须取得小学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初中教师须取得初中及以上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县在编在岗教师(含2023年考核转正的特岗教师和乡村小学教师)、未满服务期的特岗教师和本县招聘的乡村小学教师(幼师),公费师范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6月15日至17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共三天。
报名地点:平江县教育局(4楼408室)。
(二)资格审查
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必须对报名提供的信息负责。应聘人员携带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和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以及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1张。主要查验应聘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等原件。
(三)报名要求
1.报考者的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为准,涉及年龄的计算方式为:30岁以下是指1993年8月1日以后出生;35岁以下是指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2.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选择一个学科岗位报名;报考乡村小学教师岗位的选择一个乡镇报名,多报无效。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职位的资格条件,并对所报考单位的工作职责、性质、内容及所在地域、环境、条件等情况进行适当的了解,慎重、理性报考。报名时应诚信报考,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确保材料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有时间要求按规定时间而定;有专业要求的岗位,要与岗位要求的最低学历专业匹配。对违反诚信报考规定,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伪造变造相关证件、证件来源不合法等恶意获取考试资格的行为,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四、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生成。
(一)开考比例
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方可开考。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二)笔试
报考乡村小学教师岗位的,笔试采取小学语文、数学两科合卷(语数各占50分);报考初中教师的笔试主要测试招聘岗位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笔试分值为100分。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实际参考人数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依据笔试成绩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最低控制分数线以同岗位类别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的平均分的85%划线,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末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名次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示(关注平江县政府门户网、平江县人社局官网公示公告栏)。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乡村小学教师和初中教师均采取上微课的形式进行。
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示(关注平江县政府门户网、平江县人社局官网公示公告栏)。
面试实际参考人数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同一场次同一组评委中实际参考面试人员的平均分的85%计算,未达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
(四)考试综合成绩计算与公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小学教师按报考乡镇(初中教师按报考学科)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并公示。
(五)同分优先处理办法
招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下列方法处理:1.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2.再相同的,以学历层次较高者优先;3.如仍相同,以有教学经历者优先。
五、体检
按照招聘职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负责,体检时间另行公示(关注平江县政府门户网、平江县人社局官网公示公告栏,不另行电话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情、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有效。具体考察办法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2013]2号)执行,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七、递补
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各种原因出现人员缺额的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原则上不超过2次。
八、公示
1.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员报县人社局审核,审核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平江县政府门户网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4.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九、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手续办理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人员,根据综合成绩分,从高到低由应聘对象选择岗位(学校),经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本次招聘初中、小学教师须服务满3年,经考核合格,才办理编内聘用手续;岗位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入编前服务的3年),5年内不得调离招聘时到岗的乡镇。
十、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平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由平江县人社局负责业务指导,平江县教育局具体承办实施,同时接受平江县纪委监委派驻中共平江委组织部、平江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的全程监督。
十一、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工作职责公平公正搞好公开招聘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凡违反程序或工作纪律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文件严格追究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特别提醒:
1.公告、考生注意事项、成绩及公示名单等相关信息均公布在平江县政府门户网、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平江县教育局网站。
2.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应聘人员虽不构成违规但故意浪费考试资源的不诚信行为,如面试后进入体检、考察、公示、递补等环节后放弃,又未提交放弃说明的,记入考生诚信档案,3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3.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班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二、咨询联系
咨询电话:
0730—6234682(平江县教育局政工人事股)
0730—6292370(平江县人社局事业股)
监督电话:
18908405004(平江县纪委监委派驻中共平江委组织部纪检
监察组)
0730-6234772(平江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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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3年平江县公开招聘乡村小学教师初中学科教师岗位表》
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江县教育局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