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区教育发展和城区学校教师队伍严重缺员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208名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邵东市在编在岗农村初中、小学教师。
二、选调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2.在市编办核定的编制内进人,超编学校不得调入教师。
3.选调对象必须符合调动条件。
4.岗变薪变。
三、选调计划
本次公开选调教师计划208人(初中107人、小学101人),详见《邵东市2023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计划表》(附件1和2)。
四、选调基本条件
1.达到相应的服务期限。在农村学校工作财政起薪时间满5年(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2020年9月1日以后市内没有跨乡镇(街道办)调动,且必须在初中、小学上岗。
2.具有相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城区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证(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城区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小学教师资格证,如具有初中或高(职)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师者,则近五年(2018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须在小学教师岗位任教满三年。
4.具有相应普通话等级证:语文学科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截止2023年7月31日)。
5.年龄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为准)。
6.师德要求:近3年考核合格且未受过乡镇中心学校及以上单位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近3年无违反“九个严禁”等有违师德的行为。
7.报考学科必须是教师资格证认定的学科或近三年(2020年9月至2023年8月)任教过的学科(以年度考核表为准,有多个学科的可任选一学科报名);报考学段必须是教师资格证认定的学段或近三年(2020年9月至2023年8月)任教过的学段;报考音乐、美术,体育和信息技术学科的,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须与报考学科相同。
8.报考者所报考学科参与了教学质量评价的,近二年(2022年、2023年)每年在本乡镇前二分之一以内。
9.报考者每人限报相应学段的一个学科。
六、选调程序
1.由乡镇(街道办)中心学校负责给本单位申请选调且符合选调基本条件的教师发放《邵东市2023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附件2)并签字盖章。
2.参考教师持本人身份证和签字盖章的《邵东市2023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于2023年8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00到邵东市城区第二初级中学多媒体室现场摄像报名。
3.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1。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则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
4.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内容学科基础知识占80%,对应学科新课标占20%。考试时间见准考证,准考证由所在乡镇(街道)中心学校统一领取并发放给参考教师。
5.设立农村从教奖励分:按在我市财政起薪后农村实际从教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计0.3分(截止2023年8月31日),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编不在岗期间、在创新学校和经纬学校任教期间、借调在城区学校工作期间不计算为农村从教年限。农村从教奖励分以所在学校和所在乡镇(街道办)中心学校审核的分数为准。
6.报考同一岗位的按总成绩(笔试分数加上农村从教奖励分)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确定拟选调对象(同一岗位的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则依次按笔试成绩高低、学历高低、年龄大小的顺序确定拟调对象)。
7.公示:将拟选调对象在教育网公示3天,接受社会监督。
8、选岗:公示无异议后,按总成绩分学段学科依次选岗(同一学段同一学科的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笔试成绩高低、学历高低、年龄大小的顺序选岗)。本次考试不予递补。
9.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七、选调纪律及要求
1.各单位在发放《邵东市2023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时,必须按文件规定的选调条件审定资格,签署意见。
2.资格审查、基本条件审核、各类证件认定、财政起薪时间、报考学段学科等均由所在学校和所在乡镇(街道办)中心学校审核,凡学校和乡镇(街道办)中心学校审核不实、不准确的,被举报经查属实的,将对校长及相关责任人依纪依规从严查处。
3.对弄虚作假的教师,经查属实,将取消进城考试资格或调动资格,本年度考核定为“基本合格”等次。
4.对无理取闹和威胁工作人员的教师将从严处理。
八、监督
为确保公开选调工作客观、公平、公正,邵东市教育局机关纪委、邵东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举报电话0739-2613336
本公告解释权属市教育局。
附件:
1.《邵东市2023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计划表》(初中)
2.《邵东市2023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计划表》(小学)
3.《邵东市2023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
邵东市教育局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