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绥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计划:
招聘人数5名(其中男性4名,女性文职人员1名)。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共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警务辅助工作,责任心强,无吸毒史及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4.无残疾、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身心健康,符合聘用岗位要求;
5.男性身高165cm以上,男性须有C1类以上驾驶证,退伍军人优先。
(二)下列人员不得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2.本人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活动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其他不符合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招考程序: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绥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二楼政工室。联系电话:0739-2920958.
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报名人员持以上证件至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填写《绥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招聘辅警报名表》。
报名表需如实填写(诚信签名必须手工填写,机打无效),贴近期免冠照片。
报名人须本人到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2.考试。参加考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考。电脑操作占比20%;文化考试占比40%;面试占比40%。
根据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按电脑操作、文化考试计算出的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应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以上三项合计总成绩男性的前四名、女性的第一名进入体能测试。
3.体能测试。按照招聘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评对象,体能测试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计算成绩,男子测1000米跑、女子测800米跑。
4.体检。按招聘职位计划1:1的比例,在体能测评结果合格人选中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等因素出现职位缺额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6.聘用。聘用合同签订采取劳务派遣方式,被聘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警务辅助人员劳动合同的签定、终止、变更、续订、争议和解除以及人事、工资、社保、人事档案、党团组织关系等均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办理。
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每月1600元,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
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书。
(二)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招聘相关信息,并保持报名时的联系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报名、笔试、体检等招聘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加大打击作弊力度,严肃处理作弊人员。对报名阶段提供虚假报名信息、考试阶段以各种形式作弊、阅卷阶段发现作答内容雷同、体检阶段隐瞒疾病史或作弊、考察阶段弄虚作假等各种违纪违规行为,给予其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四)本次招聘政策由绥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绥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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