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树立和落实重视基层的选人用人导向,完善乡镇优秀人才选拔机制,激发乡镇干部队伍活力,经县委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批准,决定在全县“三类人员”(乡镇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身份或经历的人员中公开比选一批副科级领导干部。
一、公开比选的职位、名额和报考条件
面向全县乡镇、街道、管理区(以下简称乡镇)比选副科级领导干部15名,其中面向乡镇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中比选5名(简称A职位),面向优秀村干部,包括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比选5名(简称B职位);面向大学生村官比选5名(简称C职位)。
报名资格条件是:具备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德才条件,同时具备各职位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详见《洞口县2016年公开比选乡镇副科级领导干部职位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6日至2016年4月8日(工作时间)。每个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名方式。报考者到县委组织部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持乡镇(街道、管理区)推荐书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任职文件原件和复印件2份,交近期一寸同底免冠正面彩照4张,如实填写《洞口县2016公开比选乡镇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可到洞口党建网站www.dkdj.gov.cn下载)。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资格审查合格者,在笔试前一天发给准考证,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到规定的地点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考资格和任职资格。
三、比选的方法和步骤
采取比选考试与深入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考试试题由上级考试中心负责命题。深入考察由县委组织部主持。
(一)笔试(100分制)。
笔试时间:初定2016年4月11日(具体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内容为政治素质(含时事政治、法律知识等)、业务能力(包括乡镇工作日常业务知识,重在考察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以及对知识的理解、把握能力)、领导实务(重在考察对案例的分析判断能力、决策应变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深入考察。
考察时间:初定4月18日到4月19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方式包括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谈话等。
考察对象在被考察前,可书面申请,自愿放弃考察资格。
(三)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任人选;如有不合格者,不再递补。
(四)研究决定。
县委组织部根据笔试和考察情况,研究提出人选使用建议,按程序提交县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并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中发现有影响任职问题的,取消任职资格。对任用的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本公告由县公选办负责解释。
附件:
洞口县公选科级领导干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