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树立和落实重视基层的选人用人导向,改善乡镇领导班子结构,吸引优秀人才扎根基层建功立业、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的通知》(湘办发〔2016〕7号)、省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从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中择优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的通知》(湘组〔2016〕9号)、以及市委关于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的有关精神,经县委研究,结合我县实际,面向乡镇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优秀村干部及大学生村官中(以下简称“三类人员”)择优选拔16名担任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的数量和资格条件
(一)选拔数量
面向全县公开选拔16名,其中面向乡镇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选拔7名,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选拔5名,面向大学生村官选拔4名。
(二)资格条件
“三类人员”人选应当具备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德才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1.乡镇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人选基本资格。在乡镇工作5年以上、现任乡镇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3年以上,或担任乡镇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3年以上、己考录为乡镇公务员的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2.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人选基本资格。任现职满3年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或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3年以上,已考录为乡镇公务员或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具有中专、高中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3.大学生村官人选基本资格。全省统一招录的大学生村官;任满1个聘期;担任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或村支部书记、副书记职务,考核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或具有3年以上农村基层工作经历,且在大学生村官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现已考录为乡镇公务员或乡镇事业编制人员。
主要负责人的任职时间以任免机关下发的任免文件为准。
基层工作时间、年龄、任职时间均截止到2016年4月30日。
对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先进模范人物,年龄放宽到1969年4月30日后出生,任职时间限制可放宽到2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选拔对象:
1.近五年所负责工作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2.乡镇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所负责工作近三年都排在全县后三分之一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大学生村官所在村近三年年度目标管理考核都排在本乡镇后三分之一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4.民主测评优秀率低于70%,且优秀和称职率合计低于90%的。
5.带班能力不强,本单位或本村事务管理混乱的
6.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或跑官要官的。
7.存在侵占集体财产、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组织、煽动或参与非法上访的。
8.工作作风不实,在位不在岗,履行职责不到位的。
9.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处理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二、选拔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4月7日)。县委组织部组织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对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三类人员”进行全面摸底、综合分析研判。并将选拔方案通过隆回县政府门户网、隆回县党建网面向社会进行公告。
(二)公开报名及资格初审(4月8日-4月11日)。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11日下午5:30,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按人事隶属关系,分别到县内各乡镇和县直主管部门进行报名。县内各乡镇党委和县直主管部门党组织要对照“三类人员”的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认真进行资格初审。
各乡镇党委和县直主管部门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要专门召开班子会议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和材料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审核真实准确。
根据省里文件精神,乡镇所属社区、居委会相当于村级组织,其“两委”主职可以纳入比选范围。2013年录用的大学生村官可以计算为一个聘期。
报名人员要填写好《隆回县从“三类人员”中择优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报名表》(见附件3,需用A4幅面纸张双面打印)一式二份、准备1寸免冠彩照2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表彰证书、任职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材料。各单位要将《报名表》、报名人员“三比三看”量化评分呈报表、报名人员汇总表、报名人员“三比三看”量化评分汇总表4种表格和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表彰证书、任职文件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材料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于4月12日下午5:30前上报县委基层办(含各种表格的电子稿)。学历学位证书、表彰证书、任职文件原件暂由各报名单位负责保存,待确定公开比选人员后,再将原件报送县委基层办核查。
上述需报送的所有材料,县内各单位要组织报名人员一次性收集完整,材料报送县委组织部后,“三比三看”量化评分的表彰奖励等相关材料不予以增加。
(三)素质测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为100分。笔试于4月16日上午9:00—11:00在县委党校举行,报名人员请于4月15日下午5:00前到县委基层办领取准考证。
(四)公开比选。按拟选拔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的高低,分类别确定入围公开比选人选。入围公开比选人员名单在隆回政府公众信息网和隆回党建网公示2天。
公开比选采取“三比三看”的方式进行量化评分,累计总分上限为50分,“三比三看”主要是比业绩,看奖励;比任职,看资历;比考核,看表现。“三比三看”量化评分表见附表2。
比业绩,看奖励(20分)。其中个人获县直部门奖励每次1分,获县委、县政府奖励每次2分,获市委、市政府奖励每次4分,获省委、省政府级奖励每次6分,获国家级奖励每次8分。此项只计算任职以后的奖励;获省直、市直部门奖励的按下一级党委、政府奖励计分;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评为县“十佳”村干部的的每次加4分,评为县优秀村干部的每次加3分(不重复计入县委、县政府奖励)。个人在各类演讲比赛、征文、文体活动等反映个人能力素质的奖励不计算在工作表现中加分。
比任职,看资历(15分)。正股级及以上职务计10分,3年以上每超过1年加1分,不满1年加0.5分。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工作满3年的计10分,3年以上每多工作1年加1分,不满1年加0.5分。此项基本分以现任职务为准,任职年限以实年计,不足1年的部分,6个月以内计半年,6个月以上计1年。2013年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可计算为一个聘期。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视为正股级。
比考核,看表现(15分):2013年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含不定等次)计基本分7分,每评1次优秀、嘉奖、记三等功加2分,记二等功及以上加4分。此项加分在比业绩栏内进行了加分的,本栏不重复加分。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无十种否定情形的近三年年度考核视为称职。
所有计分均以本项权重为最高限额。
各乡镇党委和县直主管部门党组织要将报名人员“三比三看”量化评分情况,在机关院内公示2天,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对于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要求、在“三比三看”量化评分中弄虚作假的,将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一律取消报名人员的比选资格,绝不姑息迁就。
(五)组织考察、资格复查。将笔试成绩按50%的比例折算后的分值与“三比三看”量化评分的分值相加构成个人总成绩,按1:2的比例,以总成绩的高低分类别确定考察入围对象。考察入围对象的笔试成绩和“三比三看”量化评分情况在隆回政府公众信息网和隆回党建网公示2天。
县委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入围对象进行全面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查阅档案和工作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了解情况。对乡镇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所在乡镇进行考察时,要注意听取业务主管部门意见,对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所在乡镇考察时,要深入所在村进行考察。考察时要充分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综治、卫生计生、信访等部门意见。同时各考察组要对所推荐的对象认真进行资格复查。
(六)研究决定。县委组织部根据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研究提出“三类人员”拟任职人选的初步名单,经市委组织部预审后,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七)公示任职。对县委常委会决定任用、提名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任职人选公示后,按相关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八)备案审核。将提名人选名单上报市委基层办、市委组织部备案审核,对经选举当选的“三类人员”,在国家行政编制限额内按照公务员登记的有关规定进行登记。
三、纪律监督
严格按照有关纪律要求,坚持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把发扬民主、严明纪律和依法办事贯穿此项工作全过程。各乡镇党委和县直主管部门党组织要把好源头关,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不得拟选情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开展好报名工作,杜绝弄虚作假。要坚持考察对象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凡有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责令相关部门免去其职务,并启动问责程序,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整个工作接受县纪委(监察局)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附件:
表1:隆回县从“三类人员”择优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报名表
表2:“三比三看”量化评分呈报表
表3:隆回县“三类人员”报名汇总表
表4:隆回县“三比三看”量化评分汇总表
中共隆回县委组织部
201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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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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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3、4:量化评分呈报表、报名汇总表、量化评分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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