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共招聘辅警46人,计划安排在相关业务大队、基层派出所、社区或农村警务室、移动警务车等相应工作岗位。
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之比不低于2:1 ,若实际报名人数达不到标准,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视情况调整招聘计划。
二、报考及加分条件
(一)报考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用工单位安排;
(3)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3月2日以前出生)45周岁(1972年3月2日以后出生)以下,石门县户籍,男性,高中及以上学历,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具有一定文字综合能力。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因违法曾被予以治安拘留以上处罚的;
2、曾因违反辅警管理规定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3、曾被开除公职、辞退或受过其它党纪、政纪处分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有吸毒、精神病史、遗传性疾病或传染性疾病的;
6、其它不适于从事辅警的情形。
(三)加分条件
持有C1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学大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分别加2分、4分、4分,三项加分可累计。
三、招聘流程及要求
(一)报名
(1)时间
2017年3月16至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地点
石门县公安局办公大楼1楼文化沙龙。
联系电话:18007360532(赵警官)
(3)所需材料
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及近期2寸免冠彩照3张;
2、符合加分条件的需提供驾驶证、退伍证等相关证明;
3、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领取准考证
2017年3月21日工作时间到石门县公安局办公大楼1楼文化沙龙领取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资格条件。凡提供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三)笔试(满分100分)
(1)内容
公共基础知识和法律知识50分、材料作文50分。
(2)时间
2017年3月23日上午9:00—11:00
(3)地点
石门县委党校
(四)体能测试
1、参加人员:按招考岗位数1:1.5按笔试成绩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体能测试不合格者当场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2、内容:1000米长跑,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民警体育煅炼达标标准》;
3、时间:2017年3月25日(雨天另行通知);
4、地点:石门县楚江街道办第四完小。
(五)面试(满分100分)
1、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如面试未达到开考比例,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按实际人数确定;
3、时间:2017年3月30日上午8:00;
4、地点:石门县委党校。
(六)成绩合成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