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邵阳市法院系统2021年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规定,面试前资格审查由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部署,各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根据《邵阳市法院系统2021年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规定,在正常参加了笔试和技能考试且技能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的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考试成绩×40%)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对象。若招聘职位合格人数达不到1:1.5的比例,降低面试开考比例,但必须构成竞争。
邵阳市各法院招聘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1.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2月2日—12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2.资格审查地点:各招聘法院资格审查地点见附件2。
资格审查(含递补)最迟在12月4日(星期六)12时前完成。
三、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1.报考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笔试准考证(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和填写好的《邵阳市法院系统2021年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资格审查表》(附件3)。
2.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需亲自参加资格审查。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其他人员提交材料代为审查,代为审查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和联系方式。
3.报考人员及代为审查人员均应自觉遵守防疫要求,在资格审查前主动完成疫情排查或检测事宜,在参加资格审查时自行佩戴好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测量,提供本人48小时内新冠病毒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防疫健康码(绿色)、通信行程码(绿色)进行核验。
4.报考人员需提前填好《资格审查表》(附件3),并准备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报考人员提供资料应真实、完整,与报考职位要求相符合,与报考时填写的信息相符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不得参加面试。
4.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不得参加面试。
五、递补
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形成面试人员空缺的,在该招考职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但技能考试不得低于60分。递补不再发布公告,由招聘单位直接电话通知,递补人员需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电话无法联系者,责任自负。
六、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根据招聘单位通知参加面试。
附件:
1.邵阳市法院系统2021年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资格审查入围人员名单
2.邵阳市法院系统2021年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资格审查地点及联系方式
3.邵阳市法院系统2021年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资格审查情况表
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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